(2003年1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资源部令第17号宣布,,,,,,凭证2010年11月30日《领土资源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议》(领土资源部令第49号)修正,,,,,,将第二十条的“征用”改为 “征收”。。。。。。)
第一条 为依法、公正、实时地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视察处理事情,,,,,,;;;;;;さ笔氯说恼比ㄒ,,,,,,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凭证《中华人民共和领土地治理法》,,,,,,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本步伐所称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争议。。。。。。
第三条 视察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以执法、规则和土地治理规章为依据。。。。。。从现实出发,,,,,,尊重历史,,,,,,面临现实。。。。。。
第四条 县级以上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认真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视察和调解事情;;;;;;对需要依法作来由置决议的,,,,,,制订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来由置决议。。。。。。
县级以上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职员认真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
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爆发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视察处理。。。。。。
前款划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爆发的争议案件,,,,,,可以凭证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视察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ㄒ唬┛缦丶缎姓区域的;;;;;;
。。。。。ǘ)同级人民政府、上级领土资源部分交办或者其他部分转送的。。。。。。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视察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ㄒ唬┛缟枨氖小⒆灾沃菪姓区域的;;;;;;
。。。。。ǘ)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ㄈ┱橐环轿,,,,,,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ㄋ模┰诒拘姓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ㄎ澹┩度嗣裾府、领土资源部交办或者其他部分转送的。。。。。。
第八条 领土资源部视察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ㄒ唬┕裨航话斓;;;;;;
。。。。。ǘ)在天下规模内有重大影响的。。。。。。
第九条 当事人爆发土地权属争议,,,,,,经协商不可解决的;;;;;;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来由置申请,,,,,,也可以遵照本步伐第五、六、七、八条的划定,,,,,,向有关的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视察处理申请。。。。。。
第十条 申请视察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切合下列条件:
。。。。。ㄒ唬┥昵肴擞胝榈耐恋赜兄苯永叵;;;;;;
。。。。。ǘ)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工具、详细的处理请求和事实凭证。。。。。。
第十一条 申请视察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质料,,,,,,并凭证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ㄒ唬┥昵肴撕捅簧昵肴说男彰蛘呙啤⒌氐恪⒂收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ǘ)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ㄈ┲と说男彰⑹虑榈ノ弧⒆≈贰⒂收编码。。。。。。
第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署理人代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视察处理。。。。。。委托署理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领土資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遵照本步伐第十条的划定举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事情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
以为应当受理的,,,,,,在决议受理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质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以为不应当受理的,,,,,,应当实时制订不予受理建议书,,,,,,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议。。。。。。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议不平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同级人民政府、上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交办或者其他部分转办的争议案件,,,,,,凭证本条有关划定审查处理。。。。。。
第十四条 下列案件不作为争议案件受理:
。。。。。ㄒ唬┩恋厍秩ò讣;;;;;;
。。。。。ǘ)行政区域界线争议案件;;;;;;
。。。。。ㄈ┩恋匚シò讣;;;;;;
。。。。。ㄋ模┡┐逋恋爻邪被ㄕ榘讣;;;;;;
。。。。。ㄎ澹┢渌蛔魑恋厝ㄊ粽榈陌讣。。。。。。
第十五条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决议受理后,,,,,,应当实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真相形举行视察。。。。。。
第十六条 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当事人以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决议。。。。。。
第十七条 承办人在视察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历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视察取证。。。。。。被视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并如实提供有关证实质料。。。。。。
第十八条 在视察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历程中,,,,,,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以为有须要对争议的土地举行实地视察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及有关职员到现现场。。。。。。须要时,,,,,,可以约请有关部分派人协助视察。。。。。。
第十九条 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实时向认真视察处理的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供有关证据质料。。。。。。
第二十条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在视察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质料:
。。。。。ㄒ唬┤嗣裾府揭晓简直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ǘ)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分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ㄈ┱樗降笔氯艘婪ǜ婵⒌氖槊嫘;;;;;;
。。。。。ㄋ模┤嗣裾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ㄎ澹┢渌泄刂な滴募。。。。。。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质料,,,,,,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的现状。。。。。。
第二十三条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告竣协议。。。。。。调解应当坚持自愿、正当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调解告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ㄒ唬┑笔氯说男彰蛘呙啤⒎ǘù砣诵彰椭拔;;;;;;
。。。。。ǘ)争议的主要事实;;;;;;
。。。。。ㄈ┬槟谌菁捌渌泄厥孪睢。。。。。
第二十五条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署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印章后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执法效力,,,,,,是土地挂号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遵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报上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
第二十七条 调解未告竣协议的,,,,,,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实时提出视察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来由置决议。。。。。。
第二十八条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视察处理意见。。。。。。因情形重大,,,,,,在划准时间内不可提出视察处理意见的,,,,,,经该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认真人批准,,,,,,可以适当延伸。。。。。。
第二十九条 视察处理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ㄒ唬┑笔氯说男彰蛘呙啤⒌氐恪⒎ǘù砣说男彰椭拔;;;;;;
。。。。。ǘ)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和要求;;;;;;
。。。。。ㄈ┤隙ǖ氖率岛褪视玫闹捶ā⒐嬖虻纫谰;;;;;;
。。。。。ㄋ模┲贫┑拇斫崧邸。。。。。
第三十条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视察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事情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议。。。。。。
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视察处理意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报上一级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议不平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划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议即爆发执法效力。。。。。。生效的处理决议是土地挂号的依据。。。。。。
第三十二条 在土地权属争议视察处理历程中,,,,,,领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分的事情职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参照本步伐执行。。。。。。
第三十四条 视察处理争议案件的文书名堂,,,,,,由领土资源部统一制订。。。。。。
第三十五条 视察处理争议案件的用度,,,,,,遵照国家有关划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步伐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18日原国家土地治理局宣布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步伐>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