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宣布 凭证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规则的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び胫卫,,,继续中华民族优异历史文化遗产,,,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妄想、;;;;;;,,,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びΦ弊裾湛蒲搿⒀峡岜;;;;;;さ脑,,,坚持和延续其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续和弘扬中华民族优异古板文化,,,准确处理经济社会生长和历史文化遗产;;;;;;さ墓叵怠。
第四条 国家对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じ栊胍淖式鹬С帧。
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凭证外地现真相形安排;;;;;;ぷ式,,,列入本级财务预算。。
国家勉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整体和个人加入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ぁ。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认真天下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ず图嗍又卫硎虑椤。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ず图嗍又卫硎虑椤。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对在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な虑橹凶龀鐾怀鲂⑺车牡ノ缓透鋈,,,凭证国家有关划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 申报与批准
第七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都会、镇、墟落,,,可以申报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
(一)生涯文物特殊富厚;;;;;;
(二)历史修建集中成片;;;;;;
(三)保存着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
(四)历史上一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爆发过主要历史事务,,,或者其古板工业、历史上建设的重大工程对外地区的生长爆发过主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外地区修建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报历史文假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假名城;;;;;;す婺D诨褂Φ庇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第八条 申报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提交所申报的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下列质料:
(一)历史沿革、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说明;;;;;;
(二)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的现状;;;;;;
(三);;;;;;す婺;;;;;;
(四)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修建、历史文化街区的清单;;;;;;
(五);;;;;;な虑榍樾巍⒈;;;;;;つ康暮捅;;;;;;ひ蟆。
第九条 申报历史文假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组织有关部分、专家举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宣布。。
申报历史文假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ぶ鞴懿糠只嵬段奈镏鞴懿糠肿橹泄夭糠帧⒆揖傩新壑,,,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宣布。。
第十条 对切合本条例第七条划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假名城的都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可以向该都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提出确定该都会为历史文假名城的建议。。
对切合本条例第七条划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假名镇、名村的镇、墟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ぶ鞴懿糠只嵬段奈镏鞴懿糠挚梢韵蚋谜颉⑿媛渌诘氐南丶度嗣裾府提出申报建议;;;;;;仍不申报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确定该镇、墟落为历史文假名镇、名村的建议。。
第十一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可以在已批准宣布的历史文假名镇、名村中,,,严酷凭证国家有关评价标准,,,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假名镇、名村,,,经专家论证,,,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假名镇、名村。。
第十二条 已批准宣布的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因;;;;;;げ涣κ蛊淅肺幕壑凳艿窖现赜跋斓,,,批准机关应当将其列入濒危名单,,,予以宣布,,,并责成所在地都会、县人民政府限期接纳调解步伐,,,防止情形继续恶化,,,并完善;;;;;;ぶ贫,,,增强;;;;;;な虑椤。
第三章 ;;;;;;ね
第十三条 历史文假名城批准宣布后,,,历史文假名城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体例历史文假名城;;;;;;ね搿。
历史文假名镇、名村批准宣布后,,,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体例历史文假名镇、名村;;;;;;ね搿。
;;;;;;ね胗Φ弊岳肺募倜恰⒚颉⒚村批准宣布之日起1年内体例完成。。
第十四条 ;;;;;;ね胗Φ卑ㄏ铝心谌荩
(一);;;;;;ぴ颉⒈;;;;;;つ谌莺捅;;;;;;す婺;;;;;;
(二);;;;;;げ椒ァ⒖⑶慷群徒ㄉ杩刂埔;;;;;;
(三)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ひ;;;;;;
(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焦点;;;;;;す婺:徒ㄉ杩刂频卮;;;;;;
(五);;;;;;ね敕制谑笛榉桨浮。
第十五条 历史文假名城、名镇;;;;;;ね氲耐胂奁谟Φ庇攵蓟帷⒄蜃芴逋氲耐胂奁谙嘁恢;;;;;;历史文假名村;;;;;;ね氲耐胂奁谟Φ庇胄媛渫氲耐胂奁谙嘁恢隆。
第十六条 ;;;;;;ね氡ㄋ蜕笈,,,;;;;;;ね氲淖橹謇赜Φ逼毡檎髑笥泄夭糠帧⒆液凸诘囊饧;;;;;;须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ね氡ㄋ蜕笈募中应当附具意见接纳情形及理由;;;;;;经听证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第十七条 ;;;;;;ね胗墒 ⒆灾吻⒅毕绞腥嗣裾府审批。。
;;;;;;ね氲淖橹謇赜Φ苯婪ㄅ嫉睦肺募倜潜;;;;;;ね牒椭泄肺募倜颉⒚灞;;;;;;ね,,,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备案。。
第十八条 ;;;;;;ね氲淖橹謇赜Φ笔凳毙季婪ㄅ嫉谋;;;;;;ね搿。
第十九条 经依法批准的;;;;;;ね,,,不得私自修改;;;;;;确需修改的,,,;;;;;;ね氲淖橹謇赜Φ毕蛟笈靥岢鲎ㄌ獗ǜ,,,经赞成后,,,方可体例修改方案。。修改后的;;;;;;ね,,,应当凭证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
第二十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应当增强对;;;;;;ね胧笛榍樾蔚募嗍蛹觳椤。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对本行政区域;;;;;;ね胧笛榍樾蔚募嗍蛹觳,,,并对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ぷ刺傩衅拦;;;;;;对发明的问题,,,应当实时纠正、处理。。
第四章 ;;;;;;げ椒
第二十一条 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坚持古板名堂、历史风貌和空间标准,,,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情形。。
第二十二条 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凭证外地经济社会生长水平,,,凭证;;;;;;ね,,,控制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生齿数目,,,改善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栖身情形。。
第二十三条 在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す婺D诖邮陆ㄉ杌疃,,,应当切合;;;;;;ね氲囊,,,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组成破损性影响。。
第二十四条 在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す婺D谡ト【傩邢铝谢疃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损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二)占用;;;;;;ね肴范ū4娴脑傲致痰亍⒑雍水系、蹊径等;;;;;;
(三)修建生产、贮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迫害性、侵蚀性物品的工厂、客栈等;;;;;;
(四)在历史修建上刻划、涂污。。
第二十五条 在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す婺D诰傩邢铝谢疃,,,应当;;;;;;て涔虐迕谩⒗贩缑埠屠沸藿;;;;;;制订;;;;;;し桨,,,并遵照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活动;;;;;;
(二)在焦点;;;;;;す婺D诰傩杏笆由阒啤⒕傩写笮腿褐谛曰疃;;;;;;
(三)其他影响古板名堂、历史风貌或者历史修建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修建物、修建物,,,应当切合;;;;;;ね肴范ǖ慕ㄉ杩刂埔蟆。
第二十七条 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D诘男藿ㄎ铩⑿藿ㄎ,,,应当区分差别情形,,,接纳响应步伐,,,实验分类;;;;;;ぁ。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D诘睦沸藿,,,应当坚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等。。
第二十八条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D,,,不得举行新建、扩建活动。。可是,,,新建、扩建须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D,,,新建、扩建须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核发建设工程妄想允许证、墟落建设妄想允许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分的意见。。
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D,,,拆除历史修建以外的修建物、修建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经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分批准。。
第二十九条 审批本条例第二十八条划定的建设活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将审批事项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见告利害关系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
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时代提出,,,审批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实时举行听证。。
第三十条 都会、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5闹饕罩Э谏柚帽昙桥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记牌。。
第三十一条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焦点;;;;;;す婺D诘南郎枋⑾劳ǖ,,,应当凭证有关的消防手艺标准和规范设置。。确因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ば枰,,,无法凭证标准和规范设置的,,,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同级城乡妄想主管部分制订响应的防火清静包管方案。。
第三十二条 都会、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历史修建设置;;;;;;け昙,,,建设历史修建档案。。
历史修建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修建艺术特征、历史特征、建设年月及有数水平;;;;;;
(二)修建的有关手艺资料;;;;;;
(三)修建的使用现状和权属转变情形;;;;;;
(四)修建的修缮、装饰装修历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片、影像等资料;;;;;;
(五)修建的测绘信息纪录和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历史修建的所有权人应当凭证;;;;;;ね氲囊,,,认真历史修建的维护和修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ぷ式鹬卸岳沸藿ǖ奈ず托奚筛杞蛱。
历史修建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外地人民政府应当接纳步伐举行;;;;;;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私自迁徙、拆除历史修建。。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修建;;;;;;因特殊情形不可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验原址;;;;;;ぁ。
对历史修建实验原址;;;;;;さ,,,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げ椒,,,报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分批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举行建设活动,,,对历史修建无法实验原址;;;;;;ぁ⒈匦枨ㄡ阋斓乇;;;;;;せ蛘卟鸪,,,应当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ぶ鞴懿糠只嵬段奈镏鞴懿糠峙肌。
本条划定的历史修建原址;;;;;;ぁ⑶ㄡ恪⒉鸪栌枚,,,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第三十五条 对历史修建举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修建的结构或者使用性子的,,,应当经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分批准,,,并遵照有关执法、规则的划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 在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す婺D谏婕拔奈锉;;;;;;さ,,,应当执行文物;;;;;;ぶ捶ā⒐嬖虻幕ā。
第五章 执法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分的事情职员,,,不推行监视治理职责,,,发明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组织体例;;;;;;ね氲;;;;;;
(二)未凭证法定程序组织体例;;;;;;ね氲;;;;;;
(三)私自修改;;;;;;ね氲;;;;;;
(四)未将批准的;;;;;;ね胗枰孕嫉摹。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ぶ鞴懿糠只蛘叨蓟帷⑾厝嗣裾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未凭证;;;;;;ね氲囊蠡蛘呶雌局しǘǔ绦蛲菩斜咎趵诙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划定的审批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分责令纠正,,,转达品评;;;;;;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都会、县人民政府因;;;;;;げ涣,,,导致已批准宣布的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被列入濒危名单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转达品评;;;;;;对直接认真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在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す婺D谟邢铝行形坏,,,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回复状或者不接纳其他调解步伐的,,,城乡妄想主管部分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所需用度由违法者肩负;;;;;;造成严重效果的,,,对单位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浚款,,,对个人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肩负赔偿责任:
(一)开山、采石、开矿等破损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的;;;;;;
(二)占用;;;;;;ね肴范ū4娴脑傲致痰亍⒑雍水系、蹊径等的;;;;;;
(三)修建生产、贮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迫害性、侵蚀性物品的工厂、客栈等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在历史修建上刻划、涂污的,,,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责令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处50元的罚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未经城乡妄想主管部分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分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回复状或者不接纳其他调解步伐的,,,城乡妄想主管部分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所需用度由违法者肩负;;;;;;造成严重效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肩负赔偿责任:
(一)拆除历史修建以外的修建物、修建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对历史修建举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修建的结构或者使用性子的。。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举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划定的活动,,,或者经批准举行本条第一款划定的活动,,,可是在活动历程中对古板名堂、历史风貌或者历史修建组成破损性影响的,,,遵照本条第一款划定予以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损坏或者私自迁徙、拆除历史修建的,,,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责令阻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回复状或者不接纳其他调解步伐的,,,城乡妄想主管部分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回复状或者接纳其他调解步伐,,,所需用度由违法者肩负;;;;;;造成严重效果的,,,对单位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浚款,,,对个人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肩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私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标记牌的,,,由都会、县人民政府城乡妄想主管部分责令限期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划定,,,对历史文假名城、名镇、名村中的文物造成损毁的,,,遵照文物;;;;;;ぶ捶ā⒐嬖虻幕ǜ璐Ψ;;;;;;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寄义:
(一)历史修建,,,是指经都会、县人民政府确定宣布的具有一定;;;;;;ぜ壑,,,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宣布为文物;;;;;;さノ,,,也未挂号为不可移动文物的修建物、修建物。。
(二)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宣布的生涯文物特殊富厚、历史修建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古板名堂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
历史文化街区;;;;;;さ南晗甘笛椴椒,,,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分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分制订。。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